|
(六)对策和措施:
1、制定扶持发展优惠政策,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针对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需求不旺,企业效益下降,加上申报绿标的各项收费较高,申报企业负担较大的现状,各级政府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当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制定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和鼓励绿色食品开发的优惠政策,扶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
(1)、参照外省市制定优惠政策发展绿色食品的经验,对申报绿色食品的企业,在各种收费上由市、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鼓励,市政府给予每个获得绿标的产品的奖励金主要用于环境评价费和绿标申报费,县(市、区)政府给予的奖励金主要用于产品检测费和部分标志使用费。
(2)、根据国家八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有关要求,对于目前规模不是很大,但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有力地促进和带动相关新产业形成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优先纳入各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项目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和股票上市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3)、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让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在建设用地、科技兴企、扩大投入等方面得到优惠。
2、建立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
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作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直接委托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具体承担全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和管理。绿色食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行业分工,各负其责,共谋发展。市农经委系统各局主要按照规划布局承担绿色食品产品申报的宣传发动、技术推广、协调指导工作,其中,绿色食品蔬菜和无公害蔬菜由市农经委、农业局负责;绿色食品水果、畜禽、茶叶由市农业局负责;绿色食品笋制品和野生食品珍品
由市林业局负责;绿色食品水产品由市水产局负责;绿色食品农产品加工品由市乡镇企业局负责。市计委、市财政局负责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上对绿色食品企业给予倾斜;市财委负责在实施“菜篮子”工程中朝绿色食品产业方向倾斜;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绿色食品质量标准的审定和市场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把发展绿色食品的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实行量化考核。市绿办要及时通报成员单位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
3、强化宣传引导,增加资金投入。
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绿色食品宣传,扩大绿色食品社会影响。既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绿色食品开发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调动发展绿色食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绿色食品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又要积极对外宣传,重点宣传我市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优势和开发成果,树立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整体形象,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漳州绿色食品的品牌,提高我市绿色食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如广播、电
视、报纸以及因特网等现代化媒介,营造绿色食品市场氛围,向广大群众宣传绿色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区别,让群众接受和喜欢绿色食品,推动绿色食品的开发和消费。
要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广泛筹集绿色食品开发资金。一方面,把绿色食品工程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龙头企业、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农科教、山海协作及“菜篮子”工程等相结合,纳入项目盘子,争取财政扶持;另一方面,用好用足各级赋予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吸引外商特别是台商前来投资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发展无公害、低农残食品,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携手拓展国内外市场;再一方面,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已形成产业化规模经营,实力较强的企业通过改制融资上市,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
4、依靠科技进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利用我市比较健全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引进和推广符合绿色食品操作规程要求的先进栽培技术,重点引进和推广高效优质、抗逆性强的新品种和先进的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鼓励开发绿色食品专用肥料、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在产品加工环节上,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工艺改造传统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科技含量。在产品包装上,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切实改变“优质产品、初级包装、大路价格”的现状,提高
档次,优质优价。在质量管理环节上,采取分散现场培训和选送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一支技术精、作风正、责任心强的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员队伍,实行“从土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稳定提高绿色食品质量。
5、培育绿色食品市场体系,拓展产品销路。
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瞄准国内外市场,提高外向度,发挥对台优势,加强对台对外合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发适销对路的绿色食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同时,积极培育市场经营和管理的主体,培养壮大一批营销型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引导企业参加贸洽会、交易会、展销会和博览会等,在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配送中心、直销点、专营店、专柜等营销网点,促进绿色食品市场的发育。
|